退役军人优先!桂林消防公开招聘41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
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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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退役军人教育学院
发布时间:
2020-04-09 10:50

摘要: 曾经 青春在火热的军营里燃烧也常 回想起从戎时的峥嵘岁月与并肩的战友还想 再穿戎装 捍卫祖国那么桂林消防诚邀你加入,再续你割舍不断的军人情怀,再现军人之姿,共筑英雄之梦!只要你年满18,身体健康,有一腔赤诚热血,热爱消防事业,锐意进取,敢于挑战!就来和我们一起并肩作战吧!招聘信息 为满足桂林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,稳步提升消防队伍灭火救援战斗力,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




曾经  青春在火热的军营里燃烧

也常  回想起从戎时的峥嵘岁月

与并肩的战友

还想  再穿戎装  捍卫祖国

那么

桂林消防诚邀你加入,

再续你割舍不断的军人情怀,

再现军人之姿,

共筑英雄之梦!

只要你年满18,身体健康,

有一腔赤诚热血,热爱消防事业,

锐意进取,敢于挑战!



就来和我们一起并肩作战吧!



招聘信息

    为满足桂林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,稳步提升消防队伍灭火救援战斗力,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4名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,热忱欢迎热爱消防、锐意进取、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行列。

      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需要可从事战斗员、驾驶员、通讯员岗位,主要担负基层消防站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。此次招聘人员共414名,其中,城区大队137人(秀峰大队21人、叠彩大队6人、象山大队32人、七星大队22人、雁山大队2人、临桂大队60人);县城大队277人(阳朔大队42人、灵川大队25人、全州大队34人、兴安大队30人、永福大队27人、灌阳大队34人、龙胜大队6人、资源大队10人、平乐大队26人、荔浦大队32人、恭城大队11人)。


招聘条件

一、基本条件: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、年满18岁以上;

3、拥护宪法、拥护党和社会主义制度;

4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

5、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要合格;

6、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;

7、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;

8、战斗员、通讯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至26周岁(1994年1月13日至2002年1月13日期间出生),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(1990年1月13日以后出生);报考驾驶员岗位(持有A1、A2、B2驾驶证)的年龄可适当放宽,具体面议。


(二)同等条件下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招聘:

1、中国共产党党员;

2、原武警消防部队退役士兵;

3、全国其他部队退役士兵;

4、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(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);

5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;

6、具有初级及以上汽车维修工证、具备医疗救助相应资质、财会工作经历的人员。


(三)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:

1、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;

2、正在接受刑事立案审查的;

3、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;

4、现役军人;

5、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。


工资福利待遇

(一)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聘用制度。工资待遇按照岗位性质进行发放,城区专职消防员工资为3000元,试用期2个月。试用期间,城区专职消防员工资为2600元。县城大队按照本单位试用期进行发放工资,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,薪酬按每月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、奖励工资执行。

(二)伙食、住宿和服装。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单位统一安排,标准与消防指战员相同。

(三)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,每星期可申请外出一定时间,每月有8天的休息时间。

(四)按照规定培训、休假、治病期间,工资照发。

(五)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购买相应的保险。

(六)其他未尽事项参照《劳动法》执行。


聘用者要求

凡聘用者在工作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,依法依规给予解聘。

1、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队伍的规章制度,造成恶劣影响的;

2、在聘用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因吸毒、赌博被采取行政处罚、刑事处罚的;

3、工作不负责,不服从命令,组织纪律观念淡薄,自由散漫的,受党纪政纪处分不宜继续留队工作的;

4、年度考核不称职的;

5、绩效管理考评连续2个月为不称职的;

6、旷工造成影响的,或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点名、一个月内累计五次无故不参加点名的;

7、被聘者患病或者负伤,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;

8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9、在没有单位授权的情况下,擅自以单位名义进行不正当行为,影响消防救援队伍形像,或造成重大影响的。


报名方式

(一)报名方式

1、报名时间:即日起。

2、网上报名:报考人员下载填写附件2《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》和附件3《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信息统计表》,连同个人简历、正面生活照一张等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:

glxfjw@163.com。

报名表下载地址:

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gsMBCBxzAoszhtmvzKw8gQ

提取码:30k4

3、现场报名:报考人员到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(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119号)五楼队务督察科提交附件2《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》、个人简历等相关报名材料并填写附件3《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信息统计表》。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供原服役部队出具的退伍证明或《退出现役登记表》,具有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单位工作证明。

4、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,所有证书(件)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查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,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。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,以及伪造、涂改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的,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,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。

(二)政审

本人到当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,全部报名材料经支队政治部门政审合格后,以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,进入考试环节。

(三)面试和体能测试

考试时间:具体以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为准。面试内容: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,面试成绩为“合格”与“不合格”两个档次。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能测试。体能测试: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附件4《桂林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》考试地点: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(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119号)

(四)岗前培训内容及时间

培训内容:条令条例、队列训练、业务技能。培训时间:6月上旬,集中培训1个月。培训地点: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。

(五)公示

培训及考核合格后,对拟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
(六)聘用

公示期满后,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,办理聘用手续;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取消聘用资格;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办理聘用手续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。


纪律与监督

       本次招聘工作,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,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,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
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电话:0773-3889633。


各县大队报名及资格审查联系方式:


1、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桂大队(临桂区榕山路241号)

联系人:倪松     

电话:0773-5592119


2、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阳朔大队(阳朔县阳朔镇兰花路四巷70号)

联系人:李灵甫    

电话:0773-8827119


3、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灵川大队(灵川县川东二路)

联系人:蒋远才    

电话:0773-2635818


4、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州大队(全州县全州镇湘妃小区全石公路旁)

联系人:廖国庆    

电话:0773-7986082 


5、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兴安大队(兴安双拥路42号)

联系人:赵丹     

电话:0773-6220119


6、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永福大队(永福县盛祥路86号)

联系人:谢维     

电话:0773-8551119


7、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灌阳大队(灌阳镇民乐路6号)

联系人:何佳    

电话:0773-4210680


8、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龙胜大队(龙胜县兴龙西路217号)

联系人:江敏     

电话:0773-7514705


9、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资源大队(资源县中峰乡铲子坪)

联系人:伍周     

电话:0773-4317109


10、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平乐大队(平乐县正北街113号)

联系人:蓝克遥    

电话:0773-7887119


11、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荔浦大队(荔浦市荔柳路515-1号)

联系人:杜磊     

电话:15978009440


12、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恭城大队(恭城县迎宾路135号)

联系人:岑宾源    

电话:0773-8213119

桂林消防欢迎你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