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: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
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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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退役军人教育学院
发布时间:
2020-06-16 10:20

摘要: 退役军人刚刚离开部队走向社会时,难免会陷入迷茫,为了帮助退役军人尽早适应社会,国家出台了相关教育培训政策。各位退役战友,能享受到哪些相关政策呢,一起来了解一下。



近日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落实〈政府工作报告〉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》其中,文件多处提到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。

(九)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。

12. 加强对重点行业、重点群体就业支持。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,年内持续推进)

      今年高校毕业生达874万人,要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,高校和属地政府都要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,扩大基层服务项目招聘。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教育部、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,年内持续推进)

       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。(退役军人部牵头,年内持续推进)

       实行农民工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。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,年内持续推进)

      帮扶残疾人、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。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,年内持续推进)

      今年对低收入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,涉及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,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。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,7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)

      资助以训稳岗拓岗,加强面向市场的技能培训,鼓励以工代训,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,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,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,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、好就业。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教育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,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)

(三十四)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。

39. 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,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。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,提高中央调剂比例。

      全国近3亿人领取养老金,必须确保按时足额发放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,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。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牵头,7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)

      落实退役军人优抚政策。(退役军人部牵头,12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)做好因公殉职人员抚恤。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、退役军人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,年内持续推进)。